为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,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,5月29日下午,由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、“刘莹姐姐”社工站联合举办的“以法之名,护我青春”模拟法庭活动在临川三中初中部演播厅精彩上演。活动以真实改编的“董小林故意伤害案”为蓝本,组织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全过程,为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。
此次模拟法庭严格参照真实庭审程序设置角色,12名参与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、审判员、公诉人、被告人、辩护人、书记员、法警及法定代理人等角色。其中,由1名审判长与2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,将对“未成年故意伤害案”作出“判决”,公诉人代表检察机关,辩护人则为被告人权益据理力争。在案件演绎中,“被告人董小林”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冲突,失手造成对方轻伤,庭审围绕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、量刑情节等展开激烈辩论。学生们身着法袍、检察制服与律师袍,从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,将角色的情绪张力与法律逻辑巧妙结合,真实还原了司法审判的严肃与严谨。
活动尾声,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为表现突出的学生发放纪念品并合影留念。
“当学生穿上法袍敲响法槌时,法律不再是书本上的文字,而是可触摸的正义。”此次活动通过“真实案例+沉浸式体验”的模式,让未成年人在角色扮演中理解法律的尺度与温度,为构建平安校园注入了法治力量。(吴瑜)